钢结构、网架的加工制作规范要求
1、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任编制深度规定》,本设计图为钢结构设计图,所有构件仅表示断面尺寸,另由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加工制作单位完成施工详图。经原设计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工制作。
2、加工单位应具体相应的加工制造资质。煤接技术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焊接技术培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技术职称。
3、加工制作应采用机械化与自动化等工业化方式,并应采用信息化管理。
4、本工程所用各种材料必须经过(理、化)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加工,外购件必需购买合格产品并进行必要的检验。
5、钢材应具备完善的焊接性资料、指导性焊接工艺、热加工和热外理工艺参数、相应钢材的焊接接头性能数据等资料
6、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和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教的组合条件,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制定焊接操作规程。焊接施工过程应遵守焊接操作规程规定。
7、网架杆件加工之前应清理氧化皮和锈蚀等污杂物,必要时需采取酸洗及磷化处理,以利于后期表面处理。
8、材料表中所注材料型号不允许任意代换,如确实采购不到表中的杆件规格,应经设计人员验算同意后方可时调整。
9、钢管杆件宜用机床下料,端部开30~60 度剖口,杆件制作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材料表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下料。
10、杆件的焊接,支座,支托的制作应在专门的设备和胎具上进行,以保证构件的精度和互换性。